目录 实验一 凝集试验 ........... .............. 实验二沉淀试验 ...... 6 实验三溶血试验 ·9 实验四病毒的血凝及血凝抑制试验 11 实验五E-玫瑰花环试验 ·14 实验六EA玫瑰花环试验 .16 实验七EAC玫瑰花环试验 .18 实验八酶联免疫吸附试验 .19 实验九荧光抗体技术 ··21 实验十多克隆抗体(免疫血清)的制备...........23
实验一凝集试验 颗粒性抗原(细菌、螺旋体、红细胞等)与相应抗体结合后,在有适量电解质存在下,抗 原颗粒可相互凝集成肉眼可见的凝集块,称为凝集反应(Agglutination reaction)或凝集试验。 参与凝集反应的抗原称为凝集原(Agglutinogen),抗体称为凝集素(Agglutinin)。 细菌或其它凝集原都带有相同的负电荷,在悬液中相互排斥而呈现均匀的分散状态。抗 原与相应抗体相遇后可以发生特异性结合,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,降低了抗原分子间的静电 挂斥力,此时已有凝集的趋向,在电解质(如生理盐水)参与下,由于离子的作用,中和了 抗原抗体复合物外面的大部分电荷,使之失去了彼此向的静电排斥力,分子间相互吸引,凝 集成大的絮片或颗粒,出现了肉眼可见的凝集反应。根据是否出现凝集反应及其程度,对待 测抗原或待测抗体进行定性、定量测定。 凝集反应包括直接凝集反应和间接凝集反应两大类,本实验主要介绍直接凝集反应。 [目的要求] 1.掌握平板凝集试验和试管凝集试验的操作方法。 2.掌握凝集试验的结果判定及判定标准 3.熟悉平板凝集试验和试管凝集试验所需材料和试剂。 [材料与试剂] 1.玻板,载玻片,试管(1cmx8cm),试管架,刻度吸管,滴管,微量可调加样器, 滴头(tip头),牙签或火柴棒,记号笔。 2.灭茵的生理盐水,灭芮的0.5%石炭酸生理盐水。 3.布氏杆菌病试管凝集抗原,布氏杆菌病平板凝集抗原,布氏杆菌病虎红平板凝集抗 原,布氏杆菌病阳性血清,布氏杆菌病阴性血清,被检血清(牛、羊或猪) 4.鸡白荆平板凝集抗原,鸡白痢阳性血清,鸡白痢阴性血清,被检鸡血清。 [实验内容及操作方法] (一)试管凝集试验 以牛布氏杆菌病试管凝集试验为例。 1.试管准各:每份血清用试管4支,另取3支试管作为对照,作好标记,置试管架上。 如被检血清有多份,对照只需做1份
2.被检血清稀释:第1管加入2.3ml0.5%石炭酸生理盐水,第2、3、4管加入0.5ml 0.5%石炭酸生理盐水:然后用加样器或刻度吸管吸取被检血清0.2m,加入第1管中,反 复吹吸5次混匀,吸取1.5ml弃之,再吸取0.5ml加入第2管中,混匀后吸取0.5ml加 入第3管,依此类推至第4管,混匀后吸弃0.5ml(见表1-1)。该被检血清的稀释度分别 是1:12.5、1:25、1:50、1:100。 3.对照管制作:第5管中加0.5%石炭酸生理盐水0.5ml,第6管加1:25稀释的布 氏杆南病阳性血清0.5ml,第7管加1:25稀释的布氏杆菌病阴性血清0.5ml。 4.加抗原:将布氏杆菌病试管凝集抗原用0.5%石炭酸生理盐水作1:20稀释,每支试 管加0.5ml。 表1-1布氏杆菌病试管凝集试验术式表(单位:ml) 试管号 1 2 3 45 6 7 对照管 最终血清稀释度 1:25 1:50 1:1001:200 阳性血清阴性血清 抗原 1:25 1:25 0.5%石炭酸生理盐水 2.31 0.5 0.51 0.5 0.5 被检血清 02 0.5了40.5了0.5月 0.5 0.5 抗原1:20) 0.5 0.5 0.5 0.5 0.5 0.5 0.5 弃1.5 年0.5 5.感作(反应):7支试管加完抗原后,充分混匀,置于37℃温箱中4-10,取出后置 室温18-24h(或37℃温箱12-14h,取出后置室温2-4h:或37℃温箱中22-24h取出),然 后观察并记录结果。 6。结果判定:判定结果时用“+”表示反应的强度。根据各管中上清液的透明度、抗原 被凝集的程度及凝集块的形状,来判定凝集反应的程度。 十十十+:100%抗原凝集,上清液完全透明,菌体完全被凝集呈伞状沉于管底,振荡 时,沉淀物呈片状、块状或颗粒状。 十十十:?5%抗原凝集,上清液略呈混浊,菌体大部分被凝集沉于管底,振荡时情况如 上。(管底凝集物与100%凝集时相同,只是上清液稍浑浊)。 ++:50%抗原凝集,上清液浑浊半透明,管底有中等量的凝集物(管底有明显的凝集) 十:25%抗原凝集,上清液完全浑浊不透明,管底有少量凝集物或凝集的痕迹
一:抗原完全未凝集,上清液完全浑浊不透明,但由于菌体的自然下沉,在管底中央出 现规则的菌体自沉圆点,振荡后立即散开呈均匀混浊。 7.判定标准:能使50%抗原凝集的血清最高稀释度称为该血清的凝集价(或称滴度)。 牛、马和骆驼的血清凝集价大于或等于1:100,判为阳性,1:50的凝集价判为疑似反应 (可疑):猪、绵羊、山羊和狗的血清凝集价大于或等于1:50,判为阳性,1:25的凝集价判 为疑似反应(可疑), [注意事项] 1.实验时必须设抗原、阳性血清及阴性血清对照,以避免假阳性、假阴性的结果。 2.结果判为可疑时,隔2-3周后采血重做。阳性畜群,重检时仍为可疑,可判为阳性。 对同群中既无临床症状又无凝集反应阳性者,马、猪重检仍为可疑,判阴性:牛、羊重检仍 为可疑者,可判为阳性,或以补体结合反应核对。 (二)布氏杆菌病平板凝集试验 1.加血清:取洁净玻板一块,用蜡笔划成方格(4cm),并注明被检血清号码,以100μL 微量可调加样器按下列量加被检血清于方格内,第1格80μL、第2格40uL、第3格20uL、 第4格10uL。血清用前需放室温,使其温度达20℃左右。每一份检样需换一个tp头。 大规模检疫时,允许只用两个血清量作试验,牛、马、骆驼用40l和20L:猪、山 羊、绵羊、狗用80μL和40μL。 2.加抗原:每格加布氏杆菌病平板凝集抗原30L,滴在血清附近,而不与血清接触。 从血清量最少的一格起,用牙签将血清与抗原混匀,一份血清用一根牙签 抗原用前摇匀,并置室温使其温度达20℃左右。 3.作用:混和完毕后,将玻板置恒温箱中或采用别的办法适当加温,使温度达到30℃ 左右,3-5min内记求反应结果。 4.对照:每次试验须用标准阳性血清和阴性血清以及生理盐水作对照 5.结果判定:按下列标准记求反应结果。 十十十十:出现大的凝集块,液体完全透明,即100%凝集。 ++十:有明显凝集块,液体儿乎完全透明,即75%凝集 十十:有可见凝集块,液体不甚透明,即50%凝集。 +:液体混浊,有小的颗粒状物,即25%凝集。 一:液体均匀混浊,无凝集现象。 ¥